燕山立交桥东向南(经十路桥上东向南转二环东高架)匝道与南向西(二环东高架南向西转经十路)匝道合流点车辆交织冲突严重,交通秩序混乱,效率较低,东向南匝道与南向西匝道拥堵里程分别超过
同时,经十山大路东口车辆由燕山立交东向西、北向西、南向西多方向车流快速汇聚,造成东口长距离的车辆拥堵,排队长度超过1400米。
为消减燕山立交桥匝道交织冲突,规范交通秩序,保障道路运行安全,同时均衡调控经十洪山至经十山大路口之间的流量,保障高峰期间经十路和二环东高架平稳运行,实施燕山立交桥信号控制。
答:济南交警利用交通大脑对燕山立交的交通运作时的状态进行研判分析,根据现场道路条件以及交通流量、车辆排队、车流密度等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信号控制优化改造方案。同时,充分听取市民意见,经过多轮反复论证,逐渐完备改造方案。
答:根据经十山大东口和燕山立交东向西车道,以及燕山立交南向西、东向南匝道的车流密度和排队长度,实时启动红绿灯交替放行车流,默认用于高峰拥堵时段,其余时段采用黄闪模式,提示车辆减速慢行。
同时,为有效保障分车道控制运行有效,同步配套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借桥体安装机动车信号灯及车道提示牌;二是设置机动车停止线,施划车道数字,加密导向箭头,增设纵向和横向减速线;三是借路灯杆增设交通检测设备;四是增设“注意信号灯”和交替通行提示标志;五是安装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六是与高德地图、百度地图等地图软件公司沟通,提醒经过车辆注意信号灯。
答:政策实施前,济南交警12月3日通过济南交警微信公众号对外公示,将自12月10日起启用燕山立交东向西方向桥面信号灯。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二十五条: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互与通行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互与通行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详细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5.2.2车道信号灯设置条件:在隧道、收费站、潮汐车道以及对车道来控制的路段,应设置车道信号灯。
5.3匝道:根据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等道路交互与通行状况,当车辆通过人口匝道汇入主路,对主路行驶车流产生严重冲突或造成下游路段拥堵的,可在匝道设置信号灯。
答:通行规则如下:一是遵照信号灯及对应车道提示牌安全有序通行,切勿闯红灯。二是遵照交通标志标线指引,切勿随意变道。三是在驾驶过程中务必注意控制车速,切勿超速行驶。四是遵从现场民警指挥,有序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