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的朋友有没注意过人行横道前的白色菱形标志?今年2月份,珠海市就有一位姓李的司机因为忽略了这一个标志,撞上了一位过马路的老人,虽然这名老人当时没走斑马线,但交警依然认定李某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多陪了8万元钱。
29日,记者从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临沂也曾发生过类似的交通事故。菱形标志是路面上很常见的交通标线,但很多司机却从没注意过。
去年5月份,驾驶员唐某在驾车经过沂蒙路某路段时,不慎撞上了斑马线附近的一名行人,导致该行人重伤入院。唐某对事故责任表现很淡定:行人在过马路时,旁边就有一条斑马线,但她没走,行人“横穿”马路被撞,是要负全责的。
但当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后,唐某一下子傻眼了,交警认定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搞错了吧?她是横穿马路,又没走斑马线,我为何需要负主要责任?”
就在唐某鸣冤叫屈的同时,交警给他普了法。交警说,法律规定机动车进入斑马线附近就要减速避让,到了斑马线前,如果没人就通过,有人过马路就要停车让行。斑马线附近的这个区域,唐某并没有减速动作,也没注意避让道路内的行人,因而要负主要责任。
“从斑马线附近通过,发生交通事故,行人肯定要负一定责任,但车辆方没有尽到减速避让的义务,要负更大的责任。这和乱穿马路撞人是完全不同的。”市交警支队一位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道。
另外,在具体的事故案例判定中,交警还要结合详细情况进行分析,比如车辆进入斑马线附近已经减速,行人突然冲出来,这样的一种情况,车辆已减速,但未达到减速的效果,行人留给司机的反应时间很少,行人所负责任更大一些,警方可能更倾向于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如果行人没有突然冲出,而是正常过马路,只是没有走斑马线,机动车又没有减速,警方会倾向于判定机动车驾驶员负主要责任。
这起事故的很大原因,就是驾驶员在过斑马线附近没有减速。看到这个地方,也许有人会问,斑马线米?答案就藏在路面随处可见却又容易被人忽视的白色菱形标志里。
29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北京路、沂蒙路、金雀山路等多条道路,发现路面上均有白色菱形图案。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询问他们是否知道菱形标志的意思,结果绝大多数人表示不知道,就连个别已经有十几年驾龄的老司机也尴尬称“不太清楚,没注意过”。
实际上,这种菱形标志在每条过街斑马线附近都存在,不认识这一个标志会吃亏的。
据交警介绍:道路路面上的白色菱形图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道路交互与通行标志和标线》中新设置的一种交通标线,正式名称为人行横道预告标线。这种标线在到达人行横道前的道路30—50米处设置,它的作用是用来提示驾驶员,前方已接近人行横道,应减速慢行,并须注意行人横过马路。
看到菱形你还没有减速,撞到行人那就要负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经过菱形区域若发生交通事故,和在其它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定责赔偿相比,结果都是大不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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