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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阿拉巴马州历史上最后一个被执行电刑的死刑犯
2024-11-11 - 交通杆件

  或者应该说,今天写的这个不能简单地说是个案件,而应该说是一段历史。我花了很多时间查信息,整理资料。写下来自己也涨了不少知识,十分唏嘘。

  Lynda从装满了盐水的浴盆里跨了出来。在其他人的帮助下,擦干了她的身体,然后穿上了一件V字领的紧身衣,紧身衣的肩带对称地跨过她的肩膀,一直垂到她的前胸。

  黑色的紧身衣恰到好处地勾勒出她的身材。这件紧身衣是从法国特殊订制,使用的是防电绝缘的材料。这样在通电的时候,可以轻松又有效地将电流传导过她的全身。

  接受注射死刑的女囚犯会穿白色紧身衣,进毒气室的女囚穿棕褐色的紧身衣。而坐电椅的女囚穿的是黑色。

  女狱警给她涂上了鲜艳的口红和淡淡地睫毛膏,甚至用自己的睫毛夹帮她卷了卷睫毛。接着把她的头发剃光,然后开始刮她小腿毛,最后狱警们给她光滑的皮肤涂抹上透明的导电凝胶。

  她们护送她来到执行等候室,房间的中央是著名的“Yellow Mama”。

  为了帮助她稳定情绪,狱方给她注射了温和的麻醉剂,所以她非常安静配合,一直在调整呼吸,放松肢体。

  有好几个人站在房间里,看着她坐到Yellow Mama上,她的双腿微微分开,双手紧张地抓住了扶手的两端。

  两位女狱警负责她的上半身,另外两位负责她的下半身。她们用皮带先绑住她的手腕和脚踝,然后是小腿和前臂,最后是大腿、上臂和肩膀。

  四肢固定好后,一条大带子系在她的腹部,一条小带子系在她的心脏下方,拉到她的胸口上。

  她们调整好带子的松紧,让它足够紧得能把她固定在椅子上,同时也足够松,让她能够呼吸,同时保持冷静。

  她戴上了一个电极头盔,头盔与头顶之间,塞着一个打湿的海绵,以帮助导电,然后一条皮质下巴带把头盔固定在她的头上。

  监狱长走进了行刑室。他大声宣读了死刑执行令,并询问她是否有什么遗言。Lynda浅蓝色的眼眸显出一种冷漠和锐利,她盯着前方,面无表情地只说了一个字:“NO”。

  在过去曾经发生过几次意外事故,在通电后死刑犯的眼睛口鼻冒出浓烟,还流出鲜血,十分骇人。出于对死刑犯和旁观者的双重保护,狱方决定加上头罩。

  在美国的历史上,Lynda Block是一位曾经留下过名号的女人。她是阿拉巴马州历史上,最后一个被执行电刑的死刑犯。

  阿拉巴马州宣布将在2002年7月取消电刑,将沿用了70多年的死刑执行方式,变成更“人道”的注射死刑,但是Lynda没赶上趟。

  到2024年为止,美国大部分的州都彻底摒除了电椅这种执行方式,只有阿拉巴马州,阿肯萨州,佛罗里达,肯塔基州,路易斯安那州,南卡,和田纳西州,还保留了电椅,作为死刑的一种选择。

  现在除非是死刑犯自己强烈要求,基本都不会安排电椅这种死刑方式了。因为电椅相对注射来说,似乎太不“人道”,太残忍。

  1948年2月8日,Lynda出生在佛罗里达的奥兰多市,家庭背景非常富裕,

  她的祖先是Lyon男爵,曾经在1066年追随征服者威廉(William the Conqueror)入侵英格兰,开创了诺曼统治时代。她的祖父是奥兰多一个特别有名的连锁餐厅老板,还在美国其他州拥有大片地产。

  作为家族长女,她爸对她也极其宠爱,父女俩感情特别好。但是在她10岁的时候,爸爸因为风湿性心脏病突然去世,留下妈妈一个人,带着她和年幼的妹妹,她的世界自此变得彻底不一样。

  父亲去世首先改变的是她妈Berylene,本来Berylene是富太太,现在没了丈夫之后,她的性格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她对女儿们的态度也变得不同。据说她变得很刻薄,经常辱骂体罚。

  Lynda本来从小就只跟爸爸亲近,进入青春期后,就更加无法与妈妈建立起亲密的母女关系。她的性格变得孤僻内向和敏感。

  但与此同时,她在学校却表现出超乎寻常的聪明和天赋。她从13岁开始写诗写小说,在学校里也以文采著称,是同学们都知道的小才女。

  但是她的妈妈对此不以为然,Berylene认为“文学”是最没用的东西,不能吃不能穿,不能赚大钱,反而使人软弱。所以她严格禁止女儿在这个方向进一步发展。

  于是Lynda瞒着妈妈偷偷创作,而Berylene会趁女儿去上学的时候,定期搜查她的房间,销毁她能找到的一切作品。

  Lynda立志要当一名记者,她在高中毕业后上了一所文理学院,但是后来她不喜欢学校开设的课程,任性地决定退学,去追求自己的理想。

  Berylene说,Lynda从小就非常固执,而且理想主义,她终其一生的追求,就是寻找“父亲的替代品”。

  她卖掉了之前拥有的家产,在当地的理发店找了份工作,靠给富家太太做头发挣生活费。为了省钱,她退掉了公寓,住在自己早年继承的一艘游艇上。

  在这个期间,她游历了美国各地,为多家杂志撰写专栏,评论文章或者小说。她的日常就是航海,潜水,在旷野上骑摩托车,打猎,或者打渔,她甚至还赢得过台球比赛的冠军。业余的时候她在图书馆做义工,闲暇时间会去听歌剧,在窗前写诗。

  Karl是奥兰多一个老牌证券经纪人,有点儿钱。他是一名退役老兵,身姿挺拔,皮肤黝黑,满头白发,但精神很好,风度翩翩。

  而Karl一直有个心事,他的长子早年因为车祸意外去世,所以他一直惦记着想找个年轻女人,给自己再生个儿子。

  也许是这种各取所需的心理,两人很快打得火热。Karl的女儿认出了Lynda,因为她俩曾经是高中的同学!谁也没想到年龄大小差距如此之大的两个人,没多久就真的结了婚。

  大家本来以为Lynda就是图老头儿的钱,结果一年后,Lynda怀上了老头的孩子,真的生了个儿子,两人的婚姻一直维持了8年。

  这个期间,Lynda对自由意志党(Libertarian Party)产生了兴趣,开始非常积极地参加各种爱国运动的抗议和集会。

  虽然她没有正式工作,但是她担任了当地图书馆协会的主席,人道协会的调查员,还参加教会青年妇女组织,甚至担任了佛罗里达州自由意志党的副主席。

  其实这一个地区时间线有点不是很清晰,到底是她先对政治产生兴趣,才与老公分道扬镳,还是先对婚姻不满,才转身去爱国,很难追溯其因果关系。

  自由意志党(Libertarian Party)这样的一个东西很有意思,大家都知道美国有和共和党,但其实这个自由意志党也是一个重要政党,虽然存在感不强,在选举种几乎难见身影,但它对美国的政治文化却影响深远。

  它基本主张一切自由。比如市场经济自由,反对大政府监管,宣传公民自由,反对个人缴税!主张减少美国对外国的军事介入,但同时强烈支持个人持有和携带的权利。

  1993年的时候,发生了著名的“韦科事件”。位于德州韦科(Waco)的大卫教派与政府发生了激烈冲突。

  这个大卫教派其实本来是个宗教团体,教主名叫David Koresh,他宣称自己是新约中的弥赛亚,带领着他的追随者们在Waco附近一个封闭的社区生活。

  当然,高情商的说法是他倡导对圣经和启示录不同的理解和信仰,低情商的说法,就是这其实是个。这位教主用极端的手段,强调末日预言和严格的服从。最终美国烟酒枪炮及爆炸物管理局(ATF)怀疑他们在大院里非法藏了武器和爆炸物,在1993年2月28日对他们发动了突袭。

  在失败后,FBI接管了这个案子,他们包围了大院和信徒们,展开了长达51天的围攻和谈判。

  于是4月19日,FBI决定用强制性手段逼迫这些教徒们投降,开始往里投掷催泪瓦斯。结果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大院失火,最终造成了76人死亡。这中间还包括了那位教主,还有许多妇女儿童。

  FBI的这个处理可以说最后是以彻头彻尾的悲剧收场,在当时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和反弹。

  1995年4月19日Timothy McVeigh 谋划了俄克拉荷马城爆炸案,他和同伙用一辆载有炸药的卡车在联邦大楼前引爆,导致168人死亡,超过600人受伤。这次爆炸是美国本土历史上最致命的之一。

  其实韦科事件跟自由意志党没什么关系,那根本是一个宗(邪)教组织被消灭的行动。但因为整个事件是一个社会团体对抗政府部门,而作为“弱势”的民间组织居然被政府以如此霸道凶蛮的方式“”,这就引起了自由意志党的同仇敌忾之心。

  在韦科事件发生后,许多自由意志党的成员自发采取行动表示声援,Lynda也是其中之一,在其中的一次集会活动中,她认识了George Sibley。

  与出身富家的Lynda不同,George从小就是个穷光蛋。他是个特别典型的中部红脖白男。

  美国作家华盛顿·欧文(Washington Irving)曾经写过一个短篇小说,虽然只是个短篇,但后来被改编成各种电视动画电影等等,小说名叫The Legend of Sleepy Hollow(沉睡谷传奇)。Johnny Depp就曾经在其中一个改编的电影版本中扮演这一个角色。

  这个小说是美国早期哥特式文学的经典代表作品,对美国文化影响极其深远,欧文最初创作的这个角色代表了一个迷信、胆小和梦想过度的形象,是理性的反面。

  George来自印第安纳州的乡下,1976年的时候搬到了佛罗里达奥兰多。他的主要谋生方式是修车,大部分时间都在设计和改装汽车与发动机,参加街头赛车。

  应该说他是美国中部白人的一种典型代表,喜欢射击,喜欢车,动手能力强,还是个基督徒,严格遵守基督教教义和圣经文字解释,也就是说,他相信圣经中的每个字都是真理,一定不可以有任何偏离或者进一步的解读。观点鲜明又固执。

  关于他的教育程度,各种报道有不同的说法。有人说他没受过什么教育,有人说他喜欢阅读。

  我猜想他没有真正获得过正式的大学学历,但应该读过一些书,所以有自己的想法和观点。但这种偏执教育对人的影响有时反而更为深远。

  “主权公民”(Sovereign citizen)”是什么呢?这是一种的意识形态。他们都以为自己不受联邦、州或地方政府的法律约束,坚决觉得自身是完全自由独立的,美国政府无权征收他们的税,也无权对他们有法律束缚。

  这个信仰对George和Lynda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它提供了一个很方便的发泄出口。

  这种“主权公民”就觉得自身所有的现实问题,比如穷困,职场失败等等这些个人困境,全都是邪恶的大政府造成的,是腐朽的大政府制定的可耻的秩序,对他们迫害造成的。

  看George和Lynda这两个人是很令人感到神奇的,他们俩出身背景完全不同,一个富小姐,一个穷红脖,一个是文学女中年,一个是农民大老粗,他们怎么会搞到一起呢?

  按照Lynda自己的说法,她在婚姻失败之后,决心投身出版事业。她策划了一个激进的杂志,杂志主题就是揭穿美国政府背后的阴谋,抨击建制派,最实用的,就是告诉读者们该如何逃税。

  这个时候George慧眼识到她的才华,决定拿出自己继承的遗产,一口气投入了2万美元,帮助她出版这份杂志。

  那个年代的2万美元到如今已经翻了倍,价值4万2,虽然听起来好像不算巨款,但对一个中部农民来说,这就相当于一年的收入了。

  Lynda是非常典型的理想主义女文青,她的追求可能就是非常形而上的理想,历史上从来不缺这种大义凛然满腔热血的革命女青年。

  关于George的个人报道不多,唯一提到的就是他这人很红脖,但也许正是因为如此,他没有一般男文青那么复杂的弯弯绕,而只有简单粗暴的干就一个字。

  虽然在许多报道中都说,George是Lynda的丈夫,但其实两人并没有真正办理结婚手续。主要原因有两个,第一Lynda一直没有跟前夫正式离婚,第二当然就是他们不承认政府主张的结婚程序。

  听起来他们特别超凡脱俗不遵从世俗凡规吧?但其实这种人的重点并不是反世俗,而是凡事都最好遵从自己的利益。

  Karl与Lynda决定离婚的时候,因为自己年岁已高,两人当时分手分得比较和平。他把孩子的抚养权留给了准前妻,而且大方地把房子和财产也都留给了他们母子。

  但是一把年纪的Karl因为没有了房子,只好临时租了个小公寓。他后来意识到,把房子送给准前妻的结果,是自己变得一无所有,反而便宜了准前妻和她的新老公。于是他就到法院申请,要求改变之前提出的离婚条款,要回房子。

  这个时候他们两人的离婚手续还没办完,也就是说房子其实还没有真正地转给Lynda。她发现到手的房子居然要飞了,勃然大怒。

  于是1992年8月的一个晚上,Lynda带着新老公闯进了准前夫居住的公寓。

  他俩逼着老头收回修改离婚条款的申请,把他用胶带捆在椅子上,开始折磨殴打他。但老头是个硬骨头,就是不同意。

  最后Lynda气急败坏地用刀捅进了Karl的胸膛,然后两人逃离了现场。而倒霉老头胸口流着血,双手被捆着,嘴巴还被胶带封住无法呼救,直到他拼命翻倒在地,摔出巨大声响,才被楼下的邻居解救。

  非常逗的是,这段经历在Lynda的描述中完全不是这样,她写了封公开信,声泪俱下地说,那天晚上她是去找Karl讲理的(reason with him),但是因为知道(本来主动同意把房子财产和孩子都拱手送给她的)Karl脾气不好很暴力,她出于害怕才带上了新老公。

  然后到了之后,是(80多岁奔90了的)Karl先跳起来袭击了她,然后她出于自卫掏出了一把很小的刀子,然后Karl不小心自己撞到了刀子上,划伤了一个很小的口子。他们主动提出要送他去医院,被他倔强地拒绝了...

  在读这封公开信时,我有两个感触,首先我发现这个世界在这批人眼里,是完全不一样的,同一件事情在他们的眼里,可能真的完全不一样。第二,不要得罪女文青,你不知道她们能把你写成什么样。

  Lynda非常委屈,她详详细细地记录了被逮捕之后关押的经历,讲述拘留所的条件多么不好,土豆泥太稀,蔬菜水淋淋地,以至于她只能靠喝牛奶度日。

  5天后他们俩被保释,“天真地”以为自己的清白终将被证明,没想到,啊,政治是如此的肮脏,因为他们之前的“正义”与“正直”,“刚正不阿”,“锐利机智”,现在被他们反对的黑手终于找到了机会来迫害他们,而他们被自己的律师出卖了!

  法官给他们的条件是,要么选择“Nolo contendre”,要么就上庭。

  “Nolo contendre”其实就是No contest,意思是被告既不承认自己有罪也不否认有罪,甘愿接受法庭的处罚。

  这种方式其实是事实上认罪,法官也会按法规处罚,但是呢,因为被告没有认罪,将来如果有民事诉讼的话,这段经历不能被当作承认责任的证据使用。

  所以即使他们接受了No contest,将来Karl如果要告他们,也不能据此来胜诉。

  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上庭,但这样的话,也等于把自己的命运交到法官手里,万一法官认为他们有罪,决定他们罪名成立的话,那他们一边依然要接受处罚,同时还要背着罪名。

  本来一开始他俩的罪名是“暴力殴打”和“使用武器袭击”这样的重罪。后来Karl因为不想继续纠缠,就撤回了控诉。

  但是检控官决定把案子转为“家暴”,也就是说,这个案子变成了公诉案,即使被害人撤诉,检控官还是有权继续追诉。其实这也算是有一定道理,毕竟他们伤了人,也不能随便不了了之呀。

  所以最后他们俩不得不同意“No contest”,按照美国的程序,在听证会出庭之后,法官会指定一个日期再开庭,宣布最后的刑罚。

  按照咱们前面的解释,他们应该出庭后接受处罚对吧。但这个时候他们又不干了。

  他们之前对大政府的各种厌恶和反对,现在变成了自己生活中具体的遭遇,这一点更加激发了他们的干劲儿。

  他们拿出了“主权公民”的那一套说法,开始在庭外利用舆论批判法官。Again,不要得罪女文青。

  特别特别逗的是,在Lynda自己对外的描述中,她说他们是在为正义呐喊,指出这个法律系统有多么腐败黑暗,所以她号召大家去攻击那个法官。

  她说在听证会上,那个法官James Hauser用“抬起手指的特殊手势”,秘密示意法庭记录员省略掉一些陈述。这就是审判不公的证据之一。

  然后她还认为之所以法庭和检控官要对她提起诉讼,是为了报复她之前在杂志上写的檄文。她尖锐的文章和观点,戳破了当地的腐败黑幕。

  最后,在1993年9月7日开庭宣判的时候,他俩双双都没有出庭。取而代之的,是他们给法官发了一封义正词严的传真,正式通知法官他们不会出庭。

  因为那个法官是个外星人,所以对他们没有司法权。为了抗议这一点,他们决定不出庭。

  在传真里中他们说,他们必须坚持自己的信仰和立场,要坚守在家中,等待与警方“不可避免”的冲突,他们宁肯以不屈的身躯,作为自由的美国人在斗争中死去,也永远不会“像奴隶一样活着”。

  Lynda在回忆录中写道,正式开庭的三天前,他们收到了一个内线冒死送来的消息,说法官为了报复他们,已经决定要把他们送进监狱。

  “我在电脑上看到了你们俩的逮捕令,他们知道你们家里有枪,所以准备派SWAT来进攻你们。”

  “是的,” 内线的语气变得无比哀伤,“Lynda,你和George太勇敢,太猛了。你们捅破了很多重要的人的伪装,你知道他们有多恨你们吗?他们想好了,一定会借这次机会把你俩除掉的。他们会说是你们先开的枪,然后杀死你们就合理合法了。”

  最后,内线急切地劝她,“快跑吧!我这是冒了极大的风险才能告诉你,我真的不忍心看到你们被小人害了。快离开佛罗里达吧!”

  但是最讽刺的是,收到传真被骂做“外星人”的法官,一脸懵逼,他当时宣布因为Lynda和George没有前科,所以只给判了6年的缓刑。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Lynda和George带着11岁的儿子一路逃亡,在他们的想象中,自己就像叛逆情侣邦尼和克莱德一样帅气。

  他们在逃亡的时候带上了武器,包括两把半自动步枪,三把手枪和一把M-14步枪。

  这个标语很难翻译,解释过来的意思,应该是支持妇女拥枪,暗示只要有枪,女性就可以避免被侵犯。

  按照美国法律,一般来说这种随身带枪是需要申请特殊执照的。但照Lynda和她老公的德行,他们肯定不会申请执照,因为随身携枪是他们天生的权力。

  按照Lynda的说法,他们先跑到了乔治亚州,在朋友家躲了几天。但是为了不拖累朋友,他们商量着还是去阿拉巴马州,那个地方人来人往,比较适合他们临时落脚,躲开佛州警察的追捕。

  其实直到这里,他们也只是因为轻罪逃跑的普通逃犯而已,与电椅其实还有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但是命运很快转了个弯。

  在路过一家沃尔玛的时候,他们停了下来,先进超市买了些东西,然后Lynda看到墙角有个公用电话,她走过去准备给朋友打个电话。

  这时旁边开过来一辆红色的小轿车,开车的是个女人。她显然也是要去沃尔玛,在路过George他们的时候,她的车明显停顿了一下,然后又转身开走了。

  阿拉巴马州的奥佩利卡市位于亚特兰大和蒙哥马利市之间的85号公路旁,是个传统的南部小镇,人口不多,以至于镇里唯一的一家沃尔玛超市,就成了小镇的中心。

  39岁的Roger Motley刚刚跟老婆一起吃过午饭,去沃尔玛买东西。

  他从19岁开始就加入警局,从巡警开始做起,一直做到了警探,不久前他被调去当地的监狱做行政,这天他正好出来到沃尔玛给监狱购买物品。

  正因为Roger不是警局的警探而是监狱的行政,所以虽然他穿着警察的制服,携带了配枪,但是他开的警车没有安装顶上的那个启动起来会闪红蓝光的灯架,这也是镇里唯一一辆没有装灯架的警车。

  同时,因为镇里资金紧张,他把自己的防弹背心让给了警局新来的巡警,他也是镇里唯一一个没有配备防弹背心的警察。

  而作为小镇警察,Roger从警20年,除了平时练习,从来没有过正式开枪的机会。

  这天他买完东西正准备回监狱,办完事就可以下班了。他还在沃尔玛给老婆顺便买了把花,

  在他从沃尔玛走出来的时候,忽然一个女人犹犹豫豫地靠近,跟他说,刚才自己在那边的停车场看到一辆红色的小轿车,里面有个孩子,好像需要帮助的样子。那个车上有个大人,但是看起来,他们好像是住在车里。

  在这里需要提到的一点是,虽然美国好像流浪汉很多,但在许多州,有着复杂的规定,不允许住在车上,也不允许随意停车过夜,那种大的RV,也需要停在指定的营地才可以。

  更关键的是,车上的孩子看起来是学龄,这个时间点却坐在一辆装着枕头被子行李的车里,所以热心的市民就跑去找警察求助了。

  他注意到这辆车的车牌非常奇怪,上面写着UCC1-207,这显然不是一个合法车牌。

  UCC的意思是Uniform Commercial Code(统一商法典),这个“统一商法典”其实并不是法律,而是一种跨州的商业交易规则。1-207是其中的一个章节,信仰“主权公民”的人喜欢引用这个章节作为他们可以免受联邦法律约束的证据。

  Lynda还在公用电话亭打电话,George注意到一辆警车停在了自己的车后。他知道自己还背着佛罗里达的案子,担心会有意外,于是他打开车门下了车。

  Roger当时并不知道他们是逃犯,但是看到George下车还是吃了一惊。他情不自禁往后退了一步,做出了守势。同时他问George索要驾照。

  这都是美国警察拦下违章车辆之后的标准操作,但没想到的是,George回复说,他没有驾照,他不需要驾照,他与政府“没有协约(no contracts with the state)”。

  要说拦下的司机没有驾照,这种情况并不少见(我前不久有次被拦下,就意识到忘记带驾照了)。但司机说“我不需要驾照”,这对Roger来说是第一次,他完全没明白对方在说什么。

  George向他解释自己是“主权公民”,而“主权公民”不需要遵守他们不认同的政府制定的法规,等等。一边说,George一边转身想打开车门。

  毕竟这里是沃尔玛外的停车场,始终有其他的车或者行人经过,大家都开始往这边看。Roger对George的反应感到非常困惑,又很紧张,于是他又追问了一句,“你有什么意见吗?(Do you have a problem with that?)”

  George点头说,是的,我有意见。然后他开始继续向Roger宣讲他作为“主权公民”的权利。

  这时他注意到Roger的一只手放在身侧的手枪枪托上,这其实也是警察的标准操作,但是George立刻飞快地从自己的裤子里掏出了一把俄制的托卡列夫手枪,瞄准了面前的警察。

  “Oh shit!” Roger脱口而出,翻身闪过躲到了自己的警车后面。

  而George毫不犹豫地追了上去,对着他的后背连开两枪。其中一枪击中了Roger的左臂,但他及时躲在警车后,掏出了自己的警枪,对着George连开三枪还击。

  这次轮到George的左臂中枪了,但是他毫不含糊地对着警察又连开了六枪,把Roger压制在警车的后面。

  这时原本围观或者路过的群众们才意识到这个热闹有危险,他们尖叫着四散开来,躲避两人的枪战。

  本来还在打电话的Lynda听见枪声和人群的惊叫,转过头看往这边的停车场,看到了两人的交火。

  当时他们的方位是Roger位于George和Lynda之间,他躲在警车后面面对George,但正好是背对着Lynda。

  Lynda扔下手里的电话,毫不犹豫地从手提包里拿出了那把9mm的Glock,对准Roger开枪了两枪,正好击中了他的后背。

  Roger惊讶地回转身,面对着她,她维持着半蹲的射击姿势,对着他开了第三枪,正中他的胸部。

  Lynda看到他伸手去够什么东西,以为他是要去抓车里的霰弹枪,立刻起身,一鼓作气对准警车后窗又连开四枪,其中有几枪又击中了Roger。

  Roger发动了警车,歪歪扭扭地开动了几米后,撞到了旁边一辆停着的车,停了下来。

  他再没有力气把握方向盘,只能拿起警用无线电发送了一条消息,“奥佩利卡,00, 00.” 然后他瘫倒在驾驶座上。

  Lynda和George迅速集合,钻进他们的车里,填充了弹药后,飞速驶出了停车场。

  “00” 的意思是警察遇到麻烦,需要立刻支援。所有接到信息的警车立刻都赶往沃尔玛的枪战现场。

  Roger身中5枪,胸口那一枪是致命伤。在被送往医院急救后,医生很快就宣布回天乏术,他留下了一个老母亲,他买了鲜花的老婆,还有4个年幼的孩子。

  Lynda和George对当地的路不是很熟,最终被警车在高速上包围,走投无路。

  他俩倒是有足够的弹药,虽然打不过警方,但肯定能造成一定伤亡。两人本来是大义凛然决心赴死,但车上除了他们之外,还有个11岁的孩子。

  他们决定先安置好孩子,Lynda含泪吻别了儿子,主动放他下了车,警察立刻冲上来接走了孩子,然后与他们两人继续对峙。

  这一次警方真的派来了SWAT,并且警告他们,如果5分钟之内不投降的话,他们将投掷催泪弹,但是Lynda和George一直躲在车里,大声拒绝,表示宁死不屈。

  可是在经过几次讨论之后,Lynda决定还是保留革命的火种,继续战斗。于是在对峙了4个多小时后,他们俩举起双手,走出了车。

  估计本来她是带着神圣悲悯的心情,想告诉警方,你们多么幸运,如果不是我识大体,你们就又要像韦科惨案时FBI一样,面临极大社会压力,你们就完了。

  没想到谈判人员非常茫然地反问:“韦科是什么?(Whats Waco?)”

  在逮捕了两人后,警方在他们的车里发现了大量武器。除了这对夫妇在枪战中使用的随身武器外,警方还发现了一支 .22 口径手枪、一支 .25 口径伯莱塔手枪、一支 Star 9 毫米手枪、一支中国制造的 SKS 突击步枪、一支带瞄准镜的 M14 步枪、几把军刀和 1000 多发子弹。车内还藏有大量种族主义和的宣传资料。

  她在一封写给粉丝和朋友的公开信中提到,Roger这个人其实很坏,他经常打老婆,还曾经多次被市民投诉,是个坏警察。

  那天他之所以会介入这件事,是因为他实在没办法,他本来是狱警,并不想管闲事,但又无法拒绝那个管闲事的女人,所以他在处理的时候,本来心理就带着怨气。

  然后他面对“彬彬有礼”试图跟他讲理的自由公民George时,拿出了一副“我是警察你必须听我的”架势,还压根不听解释,上来就要粗暴地逮捕George。

  但是George知道是自由的主权公民呀,所以不愿意配合,被挑战了权威的Roger恼羞成怒,就准备开枪打他,这样他才不得已持枪回击。

  至于自己,她说她当时看到爱人受了伤,关心情切,就也掏出了枪。她在瞄准Roger开枪的时候,心里一直在祈祷,“别对我开枪,别开枪!” 结果对方还是对她举起了枪口,所以她不得不自卫还击。

  事实上她是在Roger背对她的时候就直接先开了两枪,所以根本不存在什么被迫还击的情况。

  这...得亏镇子不大,这个沃尔玛是市中心,所以当时有不少看热闹的路人,他们帮着还原了最初的经过。不然还真以为是她说的这么回事呢。

  总之,Lynda说,这一切都是政府的阴谋,而作为阴谋的一部分,法庭不允许她揭露真相,不许她说Roger是针对她的坏警察。

  但后来Roger自己的同事出来说,他其实线年警察,犯过最大的错误就是不小心磕碰过一次警车。他老婆也说他其实是个好人,在他死后,她还收到过一封信,写信的人是曾经在Roger掌管的监狱服刑的一个犯人,信里说Roger对他们这些犯人一直心怀善意,得知他去世,大家都挺难过的。

  在被送往急救室处理伤口后,医生鉴定George所受的只是轻伤,他们俩被关押在李县监狱(Lee County jail),不得保释。

  李县监狱很小,男监最多能容纳100人,女监只能关25人。Lynda和George被分头隔离单独关押。

  被收监后,狱警按照常规要搜身,让他们换下日常穿的衣服,换上囚服。囚室只有最简单的床,肥皂和手纸,屋里温度保持在20多度,他们冷得直哆嗦,Lynda描述自己不得不被搜身,不得不当着狱警的面脱衣服,简直悲愤欲绝,觉得自己被虐待了。

  Lynda在回忆录中说,法院和检控官非常坏,他们发现她受过良好的教育,而且对法律法规十分熟悉,为了阻止她获得公正的审判,非要塞给她法庭指派的律师,而不允许她为自己辩护。

  在她终于接受法庭指派的律师之后,法庭和监狱才对她略微宽松,给她送来了纸笔,她才终于有了抗争的武器。

  然后她收到不少粉丝寄来的邮件,她开始对外抱怨生活条件太差,狱方因为压力太大,才对他们有所改观。

  在他们第一次出庭的时候,因为他们枪杀了警察,所以算是重罪犯,被带上了手镣和脚镣。本来镣铐应该是隔着衣服戴,但估计狱警恨他们杀死了自己的同事,就直接把镣铐贴着他们的皮肤上。

  他们俩对指控都不肯认罪,虽然承认自己枪击了警察,但他们坚持觉得自身是正当防卫,是出于保护自己不要被“非法逮捕(unlawful arrest)” 而不得已采取的措施,所以他们是无辜的。

  他俩非常生气,他们认为自己对宪法和法律的了解比那几个狗屁律师要熟悉多了,那些人所知道的只是书本上和法学院学到的东西,对普通法中的自卫权、第十四修正案公民权的意义、抵抗非法逮捕的权利一无所知。

  1994年5月对George的审判首先开庭,陪审团没有接受他“正当防卫”的说法,宣布他罪名成立。在量刑的时候,George知道自己可能会被判坐电椅,他最后挣扎着辩解说,是Lynda开枪杀死了Roger,所以他不应该被判死刑。

  接下来是她自己的审判。在正式开庭之前,她就跟自己的律师团队吵了个不可开交。

  Roger的尸检报告上说,其实无法判断到底是他们俩中的谁枪杀了他,他身中数枪,在那个时候却没有足够的技术来决定谁射出的子弹是致命的那颗。只能从当时场景来推测,应该是Lynda。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对两人来说最有利的做法,的确是把杀人的罪责推到对方的身上。

  作为律师来说,当然只关心自己的委托人。所以Lynda的律师一直在试图说服她指认George,以此来换取对自己的轻判。这也是George的做法。

  所以她拒绝了律师龌龊的辩护角度,而把自己的重点放在了宪法上,她坚持要用宪法与“主权公民”的概念来为自己辩护。

  可是最后她委屈地意识到,她的律师压根不认可“主权公民”这个理念,而法庭也不允许她无端指控Roger是个坏警察。于是她愤而解雇了所有法庭给指派的律师,毅然决定亲自为自己辩护。

  媒体报道说,“傲慢的,道貌岸然的Lynda抱着对自己主权公民的信仰的幻想,解雇了她所有的律师。”

  我的律师终于忍不住爆发了,他惊怒地质问我,“你这个傲慢的傻瓜(You arrogant fool),你为什么要这样放弃你自己的生命?你是有什么遗愿迫不及待地要实现吗?” 而我,冷静地微笑着回答他:“因为你不想费力证明,我是无辜的,你只是想给我换取一个轻一点的刑罚。但这不是我想要的,要么是无罪释放我,要么随他们便,我不会妥协的!”

  他听了之后气冲冲地离开了房间,而另一个律师同情地摇了摇头。“我知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你这是在铸下大错,你可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我点点头,“我知道,但这是我的生命,不是吗?”

  她说,阿拉巴马州在内战后,从未被正式重新接纳为美国领土。因此阿拉巴马州的这家法院,无权审判她!

  被她解雇的律师坐立难安,他甚至联系上监狱长,请求一个与她单独面谈的机会。

  监狱长带着律师来到她的牢房,对她说:“Lynda,他们会让你上电椅的,你跟这个律师谈谈吧,他只是想帮助你。”

  但是她完全置之不理。律师后来不得不遗憾地离开,告诉监狱长,“她对我的帮助毫无兴趣。因为在她看来,阿拉巴马州压根不存在,这个法律系统彻底地腐朽了,联邦政府也是阴谋的产物,而她是唯一几个能看清楚这一点的人。”

  但是陪审员们显然不这么认为。最后她的罪名成立,也获得了死刑,她成为阿拉巴马历史上第三个女死刑犯。

  Lynda昂首挺胸地走出了法庭,她决定要跟George一起提出上诉:如果阿拉巴马人民决定,她无权保卫自己的丈夫,那她一定会证明他们是错的!

  电椅处决是极其残忍的,他们会剃光你的头发,以便将电极连接到的皮肤上。他们将棉花塞进你的直肠,并给你穿上成人尿布,因为通过你身体的电荷会导致你的膀胱和肠道排空。他们给你的脸戴上兜帽,因为 20,000 伏的震动会导致你的脸扭曲、眼球爆炸。

  但是我们将战斗到底,如果我们仍然失败并被处决,我们将回到我们的造物主身边。我们知道我们曾经为了坚持原则而战,面对那些剥夺我们不可剥夺的自由权力的人,我们选择了不屈服,我们选择了宁肯失败也要战斗。

  在上诉的期间,Lynda被送到了Julia Tutwiler女子监狱,与男性死刑犯不同的是,她享有一些其他人没有的待遇。

  比如她的牢房还有一个阳台,她可以在阳台上坐在藤椅上喝茶看报,她还可以种一个自己的小花园。狱方允许她读书,与George和儿子,还有粉丝写信。

  “我不后悔,因为我拯救了我丈夫的生命。他是个坏警察,他侵犯了我们的公民权。即使因为要救我的丈夫,就必须付出我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我也毫不后悔,因为我做的是一件无比正确的事。”

  因为他们认为整个美国政府和法律系统,通通腐败透顶了。所以他们要求国会不仅无罪释放他们,还一股脑地把逮捕他们的警察,关押他们的监狱长,狱警,审判他们的各级法官,庭警,书记员,报道审判的记者,还有帮他们辩护的律师,等等,相关人众,全部都告了。

  不光告了,他们还提出了总计超过4000万美元的赔偿要求。当年的4000万美元,换算到现在应该有8000万了。

  他们还点名要求重惩阿拉巴马州律师协会和美国律师协会,因为协会的成员起草的程序规则帮助了法庭篡改和掩盖了重要证据。

  最后,在多番上诉与驳回之后,Lynda厌倦了与法律和政府继续纠缠,决定放弃最后的上诉,法院最终决定,将在2002年5月10日午夜执行电刑。

  但是阿拉巴马州的立法者发现,他们没有可以用来执行的工具,也就是说,他们需要一把电椅。

  于是他们做出了一个非常地狱的决定:让一个懂木工活的犯人来做一把。这个犯人名叫Edward Mason,他是个英国人,因为入室盗窃这样的小罪被判刑。

  当他入狱的时候,监狱官看到他的背景中提到他曾经是个木匠,喜出望外,就把这个开创性的任务交给了他。

  Mason在接受采访的时候告诉记者,狱方跟他谈好了条件,他什么时候造好一把电椅,他就什么时候能够获得假释。

  “所以我每挥动一下锯子,就意味着我距离自由近了一步,也同时意味着有人距离死亡也近了一步。不过,我对我的手艺很自信,我也对我的活儿很自豪。”

  非常讽刺的是,虽然他打造好了这把电椅,狱方却没有信守他们的承诺,他依然坐满了自己的刑期。

  在刚打造好的这把椅子上,当时还是光秃秃的原木色。为了避免腐烂,Mason找公路维修部门要来了一些油漆。就是平时在马路上刷的那种明黄的漆。

  从宗教的角度来说,死亡也算是一种回归或者重生,所以囚犯们给这个电椅起了个名字,叫Yellow Mama,黄色的妈妈。

  在被投入使用后,75岁的Yellow Mama送走了176个死刑犯,其中包括3名女囚犯,Lynda就是其中最后一个。

  上一个被Yellow Mama送走的女囚犯Rhonda Martin是在1957年的时候,听起来也是挺惨烈,结果一看她的罪行,是下毒毒死了6名家人。

  接着再一查,发现有人给她喊冤,说她其实是有精神分裂,咱们不是说好了精神病人犯罪不算犯罪算犯病吗?结果还给她执行了死刑,仿佛有些不公。

  然后再一查,发现她其实是在17年间,连自己的亲妈,加上自己的7个孩子和第五任老公(同时也是她第四任老公带来的继子)无差别下毒,只是老公和其中一个孩子勉强幸存,落下了终身残疾。

  在死前,Rhonda Martin表示希望把自己的遗体捐献给医疗机构,希望通过解剖能发现自己不断杀人的原因。

  在行刑前的晚上,一般来说死刑犯可以点一顿最后的晚餐,监狱一定会尽量满足这个愿望。但是Lynda拒绝了吃这最后一顿,她说自己正在进行“精神禁食”,只喝了点水和牛奶。

  在行刑室里,监狱长最后一次问Lynda,是否有最后的遗言,她简单地回复说,“No.” 然后监狱长离开了房间。

  监狱的牧师开始带领她和大家祈祷:“现在Lynda将获得永恒的平静,希望这将平息她的愤怒,带走她内心的邪恶,主啊,我们现在请求您与琳达一起踏上她的旅程。我们请求您将她的灵魂抱在怀里。阿门。”

  在午夜12点时整,执刑人打开了开关,2500伏的电流通过她的身体。她的身体瞬间僵硬地绷直,从椅子上不受控制地跳了起来。她的双手紧紧地握住了椅子的扶手,呼吸变得轻不可闻。

  电流在持续20秒之后停下。如此强烈的电流将在瞬间摧毁她的大脑,让她立刻失去知觉,接着执刑人打开了另一个开关,另外一道250伏的电流从她的身体穿过,这次将持续100秒。

  她的头顶,胸口和小腿悠悠地冒出一股股白色的蒸汽,生命被电流挤出了她绷得紧紧的肉体。

  经过这整整两分钟,执刑人关闭了电流开关。Lynda瞬间放松下来,软倒在椅子上。她的肩膀低垂,脚和腿放松地套在腿带上,双手张开,一动不动。她的身体被死亡包裹着,有着一种绝对的平静。

  大家都安静地看着蒸汽从她的身体里慢慢升腾,直到三分钟结束后,护士走到她的身边,温柔地解开她胸口的带子,将听诊器放进她浴袍内前胸内侧。

  监狱摄影师要为她拍摄最后一张照片,然后几个护士联手,解开了捆在她身上的束缚带。

  失去了生气的肌肉已经无法支撑她的躯体,她顺着椅子被重力拖向地面。几个人合力将她抬上刚被推进来的活动床。

  按照监狱最后的程序,她会被推到观察室,让受害者的家属看一眼。然后再让她的家属来做最后道别。

  2002年7月1日,也就是Lynda被执刑的一个半月之后,阿拉巴马州正式通过法律,所有的死刑将改为注射执刑。

  Yellow Mama被挪走,收藏在监狱的阁楼里,直到今天。如果有死刑犯强烈要求的话,依然可以再次请Yellow Mama出山。

  与Lynda不同,George没有放弃上诉,而是提出了一个又一个的申议,强调是Lynda开枪打死了Roger,要求州首席法官Roy Moore对他宽大处理。

  Moore法官本人信仰,这一点与George的信仰一致。所以他向法官提出,既然咱们信的是同一种基督教,那你应该能理解我的行为“符合上帝的律法”。

  然后George宣布自己放弃美国国籍,借此说美国法庭对他的审判无效,更加无权判处他死刑。

  George最初的执刑日期是2002年11月7日,但是因为他和律师的不断上诉,终于得以推迟,一直拖到2005年时,他已经几乎失去了免死的可能。

  2005年8月4日下午6点,他被推入白色的六面行刑室,那里有一张黑白相间的轮床等着他。

  行刑室有几面透明的玻璃通向外面的观察室,几间观察室彼此隔开,站着记者,监狱的官员,还有Roger的家人。

  George的手臂被固定在床侧的黑色臂板上,以十字架的姿势躺在床上。一个护士将静脉注射导管插入他的双臂,导管的管子通过轮床后墙上的洞,进入相邻的化学室。

  6点10分的时候,监狱长走进行刑室,询问George是否有遗言。与Lynda不同,他说了一大长串话。

  他对着其中站着Roger警官家人的观察室方向说,“每一个参与决定我今天命运的人,都是杀人犯。”然后他转向另一间站着自己家人的方向,深情地与家人告别。

  6点15分,隔壁化学室的医生将一针混合药物注射到导管中,药物开始通过静脉注射流入George的身体。

  在接下来的三分钟里,他的目光一直投向家人所在的观察室,然后他喘息了三四声,终于把头仰靠在头枕上,最后终于闭上了眼睛,好像睡着了一样,再也没有醒来。

  这个案子最引人注目的点,不是受害人是一名无辜的警察,也不是两位被告的政治观点,而是“最后一名坐上电椅的女人”。

  如果有人看过“Green Mile”,会对坐电椅这种死刑方式有最直观的认知,在对照Lynda的死时,我才意识到那部电影在这个情节上,拍摄得的确相当真实。

  目睹一个人的死亡是非常可怕的,所以许多受害人家属在旁观死刑后,都保持了沉默。

  首先为什么会从绞刑改为电椅?因为绞刑令人死得不痛快。就像我前面提到的那样,绞刑如果操作不当,犯人会经历漫长痛苦的死亡过程。

  有人讨论过,电椅的死亡方式是用电流通过大脑,杀死大脑的细胞,“把脑子烤熟烧焦”。但这个被烧焦的过程,是不是又快又无痛,没有人知道。

  旁观执刑过程的记者写道:一股可怕的味道开始弥漫在行刑室中,可以看到头部电极下和周围的头发一级周围的肌肉开始冒出火花,肉和骨头变得焦黑,发出一股恶臭。

  这个William做了什么以至于受到这样的惩罚呢?他用斧子活活砍死了自己的女友。

  一个比较出名的失败案例是个名叫Willie Francis的犯人,他才16岁,因为谋杀了自己的雇主被判死刑,但其实他是否真正的凶手,一直也存在争议。然而在执刑的时候,他尖叫起来,一直无法死去。

  后来发现是因为设置电椅的狱警因为醉酒失误,所以他的确遭受了痛苦的电击,却不足以死亡。

  就阿拉巴马州来说,最有名的一个电椅失败案例是John Evans,他在两个月之间持枪抢劫30多次,还犯下了9起绑架案,当着两个年幼的孩子面,杀死了他们的爸爸。

  神奇的是,他在庭审中表示,自己对所做的事情完全不后悔,如果同样的事情再来一次,他还是会再杀人。而如果陪审团不判处他死刑的话,那他一定会逃跑,然后一个个的干掉陪审员。

  然而,在整整两分钟的电击后,在白烟和焦臭弥漫了整个房间后,两位医生却发现他并没有死。

  他的律师立刻打电话给州长,请求当场豁免,然而请求被拒绝。他被第三次电击。这次终于是死了。

  在Evens死前,他曾经接受了一次采访,记者写了一篇名叫“Dead Wrong”的报道,讲述了他一生的故事,这个故事面向的读者是未成年的孩子们。Evans在采访的最后告诉孩子们,不要做错误的选择,不要像他一样,最终在电椅上结束自己的一生。

  Lynda和George的罪行是否够得上死刑,甚至到坐电椅这样的程度,我想根据年代不同,评判标准也会不一样。

  即使是按照他们自己的逻辑,为了反抗“非法逮捕”,就拿出枪来射击对方,尤其是Lynda,在对方背对自己的情况下,一言不发就开枪射击,这无论如何对别人的生命是没有尊重的。

  所以在不在乎别人死活的同时,却希望别人来尊重自己的生命,这就令人非常难评。

  每个人的信仰都值得被尊重,但这样一个世界不存在绝对的自由和独立。更加不存在不需要付出代价的选择。

  她说她的姐姐正好赶上60-70年代的时候上大学。大学里一个宿舍决定要捍卫自己作为“主权公民的权利,他们宣布自己脱离了学校和美利坚合众国,成为一个独立的,拥有国王和王后的君主制国家。

  这个小国家在校园的一块草坪上建国,他们除了反战外,主要是在一起聚会喝酒。

  这场革命持续了大概一周,上了报纸,最后市长来到校园会见他们的国王和王后。

  市长平静地向国王和王后解释说,他支持他们抗议的合法权利,但如果他们决定要脱离美利坚合众国的话,他就不能再向他们提供电力或者生活用水这些政府资源。

  国王,王后和其他革命者们思考了几分钟后,要求重新加入美利坚合众国,市长点头表示赞许,亲切地欢迎他们回到联邦。

  虽然Lynda与George一起经历了杀死Roger警探的过程,两人最后都接受了死刑,但是他们获得的关注截然不同。

  当然,我认为她的名声更响亮的原因有多重因素,首先她是个女文青,她写了很多回忆文章,坐牢期间也不断与外界交流沟通,发布观点。其次,因为她是个女人,人们对女囚犯会情不自禁地另眼相看。

  我曾经写过一篇“疯狂的美德莲”,虽然我不是非常认同她的理念,但是写到最后,我也忍不住对她肃然起敬。

  两人中关于George的报道和描述比较少,很多都是源于Lynda自己的记录。但是观察两人的背景和经历就会发现,Lynda仿佛相对更加“纯粹”。

  他们在逃亡到阿拉巴马的期间,她之所以要打那个电话,就是在联系朋友,想找人把她手里的银币换成钱。

  如果一个人得到东西都来得容易,那么放弃起来也是会相对容易很多的。财富,感情,生命。

  对他来说,案情本来清清楚楚,那两人晚上入室捅了人,就这么简单,不知道怎么自己忽然就变成了外星人。

  其实我猜想Lynda想说的,是他是个非法移民或者居民,但又因为她压根不承认整个政府结构,就用了alien这个词。

  而我之所以对这位遭受无妄之灾的法官心有戚戚,是因为前几天我忽然收到这么个留言。

  首先我完全不能理解,为何会有人那么在意我的性别。你管我是男的女的呢?这个公号有三百多篇更新,所以我写的文章,表达的观点,我是否个有趣的人,是不是个正直的人,甚至是不是个正常的人,都没有我的性别重要吗?

  “马丁叔叔火星”是我最早使用的笔名,源于非常早远的一个连续剧,早到它甚至是黑白的。这个连续剧名叫“火星叔叔马丁”,但是很多人,包括我,经常会嘴瓢说成“马丁叔叔火星”。

  这个马丁来自火星,交流的时候,会从脑袋顶冒出两根天线,就像那个时代旧款的电视机一样。我觉得非常酷,非常好玩,就这么简单。

  所以这一个名字根本与男女无关,我从来就没试图过掩饰自己的性别,也不理解作为写公号的人,性别为什么重要。

  真正讲女权讲独立,是抛开性别来讲的。做一个有文化的人,比强调自己是女人重要多了,而不是随便听到一个什么观点,就拿来迎合自己的需求。

  来源:总台江苏总站 江苏连云港枫树湾位于云台山南麓,是当地的赏枫胜地。每当秋风渐起,这里便化身为色彩斑斓的童话世界,从高空俯瞰,俨然一幅美丽的油画。每年这个季节,山上的枫树叶先由绿转黄,再由黄变红,像是调色盘上的绚丽色彩,层层叠叠,错落有致。

  夺命大火多由当事人无视安全、各防控环节失守导致。今年1月发生在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的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记者跟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独家获取了事发现场的视频,通过影像分析还原了这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经过。

  学前教育法明年6月1日施行:学前儿童入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11月8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将从2025年6月1日开始实施。11月11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在教育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负责的人介绍,安全问题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幼儿园的孩子小,自理能力弱,教育部将推动各地着力抓好保障幼儿安全的各项规定: 一是压实安全管理的责任,层层传导。

  日本政府当地时间11月11日召开内阁会议,石破内阁集体辞职。总台记者获悉,日本当天将召开特别国会,下午在众参两院的全员会议上举行首相指名选举。此前,多方预测石破茂将再次当选首相,并于当天夜间成立第二届石破内阁。

  新华社照片,北京,2024年11月9日。这是11月7日拍摄的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溪洲村晨景。

  在阅读此文之前,麻烦您点击一下“关注”,感谢大家的支持哦。文柯儿编辑柯儿前言“土里挖宝藏,河里捞人命?”2002年,一位母亲报警称,自家的儿子和媳妇不见了,他们出去度蜜月天天都会给家里报平安,却突然消失联系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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